一、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名称: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共青团路20号全民健身广场内 法定代表人:赵相宏 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28.12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体育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本单位宗旨是承担全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政策、理论的研究工作;承担市级体育社会组织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 业务范围:(一)体育赛事 (二)全民健身 (三)交流研讨 (四)业务培训 本单位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二、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其他名称为济宁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共青团路20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28.12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济宁市体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倡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健身锻炼,服务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市体育总会和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日常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全市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拟订和政策理论研究;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提供服务。 (二)为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以及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三)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交流活动;负责与国际体育社会组织的联系,开展国际体育交流活动。 (四)对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社团工作人员等开展业务教育培训。 (五)负责体育健身项目普及推广工作,推动全市体育组织开展健身活动。 (六)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类体育文艺活动。 (七)承担市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建设 第十三条 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党支部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集体研究讨论和决定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等重大问题,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党建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五)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六)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七)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 第十六条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举办单位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重要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重要文件;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体育总会服务部、老年人体育服务部等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参与全市体育行业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拟订和政策理论研究;负责群体性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 (二)体育总会服务部。承担市体育总会的日常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市县两级参加省“百千万”三大赛选拔赛活动;发展壮大各类体育运动协会和俱乐部;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众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上级体育总会安排的各级体育竞赛和体育交往活动。 (三)老年人体育服务部。承担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日常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综合性运动会、体育展演、比赛、体育健身活动等;开展老年人体育交流活动;承担老年人体育研究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一年来,市体育总会服务中心在市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市委“走在前、勇争先”总定位、新要求,以不断丰富和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健身健康需求为目的,深耕“赛事引领、融合创新、服务民生、培育生态”四大任务,全民健身活力焕发,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202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各级领导对老体工作更加重视。中国老体协主席雷军到鱼台、梁山调研老年体育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殷切希望。1月份,市委书记温金荣、市长张海波分别对市老体协工作作出批示,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年底将老体协工作写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计划建议之中。各级党委政府都将老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会议、出台文件,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推动老体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高起点谋划了全市老体协工作。3月5日,在汶上县召开全市老体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融合创新、勇于争先”的工作思路,为全市老体协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老体协和广大老体工作者认真履行使命担当,在健全老年体育组织、扩大场地设施供给、丰富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了全市老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体育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构建源头联审机制。与群体科建立联合审核机制,明确“申请受理、材料审核、实地核查、联合研判”四环节流程,细化审核标准与责任主体。对申请单位业务范围、章程草案等先行初审,经联合研判形成意见,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不符的一次性告知整改。邀请领域专家提供专业建议,明确成立、变更、注销等联审流程,形成“体育局业务指导、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民政部门监管”的协同格局。二是严把入门关口。从主体资质、人员构成等多维度细化标准,协会成立和换届之际严审发起人及负责人的专业背景与公信力,优先吸纳专业人才,杜绝不合格人员任职。三是强化会议调度。常态化召开调度会、专题座谈会,通报进展、解决难点,听取意见、形成共识。四是强化督导机制。制定抽查督导方案,通过资料审核等现场核查,督促协会依法合规经营,形成闭环监管体系。 通过上述举措,有效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2025年精准对接群众健身需求,新成立武术、匹克球、跳绳3个新兴运动协会,完成18家市级单项协会年度年检,指导5家协会顺利换届。督促指导任城、梁山老体协顺利完成换届。除市级三个功能区外,11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级体育总会和老体协组织全覆盖且实体化注册,老体协组织已经实现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全覆盖。 (四)各项赛事活动成功举办。一是认真承办了国家级省级赛事活动。6月份,2025年全国老年人乒乓球邀请赛、全国少儿乒乓球锦标赛预赛第二站(男子)暨济宁国球文化周在济宁盛大举行,来自全国23个省市的7支老年队伍、77支少儿队伍,近500名运动员在银球飞舞间展开技艺切磋,更在文化交融中书写国球精神新篇章。此次活动共包含“赛、展、礼、游”等四个篇章,将国球精神、儒家文化、体育旅游有机结合。5月份,全省老年人钓鱼比赛在任城喻屯镇大周村成功举办,是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的一次有益尝试和具体实践。9月份,“济宁能源杯”2025年山东省老年太极拳之乡交流活动全省16市的48支代表队500余名太极拳爱好者齐聚一堂,共同绘就了一幅老年太极的绚丽画卷。成功引进“好运山东·山东好汉”2025年山东省青少年自由搏击晋级赛暨中外搏击巅峰战、全国高校壁球精英赛、2025“好运山东·大运济宁”沿大运河城市匹克球巡回赛等6场高水平赛事。精心承办2025年山东省武术精英大赛等4场品牌赛事,创新将儒家文化展示、非遗技艺展演融入赛事环节,打造“体育+文旅+文化”融合盛宴。二是组队参加上级赛事获佳绩。我市有6名队员在2025年全国老年人乒乓球邀请赛中荣获个人第五名。济宁和威海联合组队代表山东省参加的2025年全国老年人持杖健走交流活动,男子个人户外穿越获得全国第一,场地接力、男子、女子团体户外穿越均获得二等奖,为全省争得了荣誉。三是全力打造全国大联动品牌活动。积极响应全民健身国家号召,2025年“全民健身日”老年人健身展演活动、“庆国庆 迎重阳”山东省老年人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以及全国老年人广场舞、太极拳、健步走大联动活动在我市及县市区相继举行,活动组织严谨,节目精彩,环节流畅,场面宏大,有10万老年人参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济宁市第十五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完美收官。以全民健身运动会为核心载体,统筹协调28个市级单项协会、11个县市区体育部门,构建“市级统筹、县级承办、乡级联动、村级延伸”的赛事组织体系,设置乒乓球、羽毛球、匹克球、智力运动会等19个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吸引1.5万名运动员参赛,为群众搭建起多元化健身竞赛平台。根据老年人身体和心理特点,将全市老年人乒乓球、网球、气排球比赛纳入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项目,统筹谋划,共同推进实施。五是本土品牌提质升级。依托协会、深耕地域文化特色,培育打造“朝圣之路”“至圣之路”“济宁马拉松”等一批具有济宁辨识度的自主赛事品牌。“朝圣之路”自行车挑战赛升级为四站系列赛,赛事规模从300人扩展至1200人,荣获“全国十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称号。首届济宁马拉松赛事吸引全国近2万名跑友齐聚济宁,实现全网9.34亿次点击量,热度空前。“至圣之路”汽摩系列赛、济宁篮球联赛(JNBA)全年分别举办赛事12场、36场,累计参赛人数超5000人。“水浒英雄”首届武术大会吸引1700余人报名参赛,搭建起武术爱好者交流竞技的平台,为传统武术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传统武术文化传承发展。 (五)各类业务培训班如期举行。构建“协会主导、专业支撑、全域覆盖”的人才培养模式。一是承办上级培训有效扩能。承办了全国老年人健步走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山东站)。全省老年人钓鱼骨干集训和体育摄影培训班同期在我市举行。全省农村社区、村居老年太极拳教学骨干培训班在汶上圆满收官。推荐选派52名体育骨干参加了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国柔力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选派60名骨干队员参加了全省老年人无极球、体育摄影等20多项健身项目培训班。支持匹克球协会组织23名骨干人员参加全国级教练员、裁判员认证课程,成功承办山东省匹克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培训学员150名。二是开展市级培训强基固本。在汶上举办了全市老年人持杖健走培训班。成功举办了全市老年人持杖健走网络培训班和网球技能提升班,全市50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联合市体育局举办全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2期,开展二级路跑、六艺太极拳等专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12期,全年培育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268名,培训万村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1021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一)发展不均衡问题凸显。传统优势项目协会(如乒乓球、篮球、羽毛球)基础扎实,全年开展赛事活动均超10场,部分协会全年开展活动不足3场,甚至个别处于休眠状态。县市区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二)自主运作能力不足。全市65%的市级协会全年市场化收入不足1万元,多数体育社会组织对政府购买服务和企业临时赞助依赖度较高,市场化办赛、品牌运营、商业开发等能力欠缺,难以适应体育社会化发展需求。 (三)专业人才储备匮乏。多数协会缺乏专业的赛事组织策划、市场营销、教练培训等复合型人才,难以满足群众精细化、专业化健身指导需求,制约了全民健身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品牌影响力有待提升。多数协会赛事活动局限于本地范围,缺乏具有区域乃至全省影响力的标志性赛事IP;“体育+”融合发展深度不足,现有融合项目多停留在简单叠加层面,缺乏创新性、沉浸式融合产品,对旅游、消费等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四、需要说明问题 1、没有超出业务开展活动的情况;2、没有业务职能未履行;3、没有违反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4、没有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没有擅自加牌子的情况;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8、没有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经费收支情况:2025年度收入31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3.82万元, 本年度事业支出为313.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93万元。 人员编制12人 ,实有人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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