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群众体育 竞技体育 体育产业 科学健身
 
首页>>竞技体育
2011年济宁市中小学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1-07-04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济宁市球类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0日—7月14日

  地点:待定

  五、竞赛组别设定:

  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

  六、参加单位:

  县市区各组别须组队参赛。

  七、参加办法和条件:

  (一)初中组:参赛单位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

  小学组:由县市区组队参加(可在辖区内学校选拔优秀学生运动员联合组队)。

  (二)报名人数: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不足两套比赛阵容不得报名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所在学校学籍卡片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能参赛。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有正式学籍的中小学学生(以任何形式挂靠的学生均不得参赛)。

  (五)运动员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由运动员所在学校出具该运动员适宜参加其报名项目比赛的证明、人身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得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下述特殊规定:

  1.比赛分为四节,每节10分钟。每队全队4次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每节中间休息1分钟,上、下半场中间休息5分钟。

  2.参赛队在每队比赛中必须分为两组,每队各六名队员,分别参加第1、2节比赛。如受伤或犯规重复时,由对方主教练指定替换队员。下半时不作规定。

  3.上半时必须采用全场紧逼(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如出现违规,有主裁判判罚该队教练员1次技术犯规(二罚一掷),再出现再予以判罚。

  4.紧逼防守的原则:防持球队员时,距离被防守者必须在1米以内,并有紧逼防守的动作;防无球队员时,防守距离视球的距离而定,有球侧防守队员必须紧逼,无球侧防守队员可以协防。

  ①掷界外球时,必须紧逼就近的接应队员。

  ②失球后,攻转防中必须立即紧逼控球队员。

  ③对控球队员,全场必须紧逼。

  ④对持球或运球队员紧逼的同时,必须紧逼就近两侧的接应队员。以上四条中,紧逼防守超过1米的距离2秒就判罚。

  ⑤球在前场时,防守后场的进攻队员,距离放远一些,以便协防、补位和抢断。

  ⑥球进入后场,防守队员都可以撤回后场防守。

  5.初三的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中实行四节五人次的竞赛方法,场上每节最多不能超过2人,其中任意2人上场参赛后,当节不允许更换其他初三的运动员上场,如违反此规定,一经查实,判该队该场比赛告负,积一分。

  (二)比赛用篮球:男子7号,女子6号。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各组别前十名给予奖励,不足录取名额的按实有队数录取。

  (二)对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2011年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单(必须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与人身保险证明一起于赛前15天分别报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二份)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一份),否则不予受理,逾期报名按弃权论,一经报名不得修改。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12:00前到赛区报到。

  十一:裁判员: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济宁市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济宁市球类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9日—7月22日

地点:待定

四、竞赛项目

初中、小学组(8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参加单位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二)县市区至少组建一支队伍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须符合《2011年山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竞赛规程总则》等有关规定。

(二)报名人数: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团体比赛每队最少报3名运动员,最多报5名运动员,单项人数不限。

(三)运动员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保险证明,方能参赛。

3.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所在学校学籍卡片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赛。

七、竞赛方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参赛人数确定竞赛办法。

(三)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斯林杯比赛方式。

(四)执行国际乒联每局比赛11分制的规定。全部比赛均采用5局3胜制。

(五)执行国际乒联关于无遮挡发球的规定,执行国际乒联关于每场比赛双方可有1分钟暂停时间的规定。

(六)比赛使用三星40MM直径的白色乒乓球。

(七)团体比赛各参赛队服装必须统一。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男、女团体前十名学校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

(二)录取各单项前八名,并颁发成绩证书。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必须打印,加盖公章,手写无效)一式三份,与人身意外保险证明于赛前20天分别报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二份)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一份),逾期报名按弃权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12:00前到赛区报到。

十、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济宁市中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济宁市球类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1年7月(具体时间见补充通知)。

  地点:待定

  四、竞赛项目

  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五、参加单位

  县市区各组别须组队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中区、任城初四学生可报6人,县市区初三学生6人,其他年级学生合计报6人(不足两套比赛阵容不得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条件:

  1.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运动员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并持有人身保险证明,方能参加比赛。

  3.参赛运动员需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所在学校学籍卡片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七、竞赛方法

  (一)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2009-2012排球竞赛规则》。

  (二)具体分组情况视报名队伍多少而定。

  (三)决定比赛名次

  1.比赛采用3局2胜制,每队初三学生(中区、任城含初四)为第一套阵容打第一局,初一、二学生为第二套阵容打第二局,第三局所有学生运动员可自由搭配,胜场2:0得3分,2:1得2分,负场1:2得1分,0:2得0分,弃权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队伍排名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取胜场次多者排名靠前;

  (2)Z值(总得分/总失分)大者排名靠前;

  (3)若(1)、(2)情况下仍然相等,则C值(总胜局/总负局)大者排名靠前。

  (四)每队必须备有两套以上不同颜色统一比赛服,上衣前后要有按规则规定的明显号码和队长标志,不符合者不能参赛。

  (五)比赛网高:男子初中组2.40米,女子初中组2.20米。

  (六)比赛用球:VB315-34排球。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各组别前十名给予奖励,不足10个队(含10个队)的按实有队数录取,报名不足2队的项目取消比赛。

  (二)对获得录取名次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三)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单(必须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与人身保险证明一起于赛前20天分别报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二份)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一份),逾期报名按弃权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12:00前到赛区报到。

  十、裁判员、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

  十一、本竞赛的解释权归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济宁市小学生羽毛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济宁市球类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3日—8月7日

  地点:待定

  四、竞赛项目

  小学组(4项)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五、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保险证明,方能参加比赛。

  3.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所在学校学籍卡片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赛。

  (二)报名人数:

  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男、女各1人,运动员限报10人(男、女各5人)。

  七、竞赛方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单打采用淘汰赛。

  (三)各单位报名,按技术水平排列顺序,以便抽签安排。

  (四)比赛采用3场2胜制。每局采用男子15分制,女子11分制。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男、女单打前八名,并颁发证书。

  (二)录取男、女团体前十名,不足10个队(含10个队)的按实有队数录取,并颁发证书。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必须打印,加盖公章,手写无效)一式三份,与人身意外保险证明于赛前20天分别报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二份)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一份),逾期报名按弃权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12:00前到赛区报到。

  十、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1年济宁市中小学生田径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济宁市田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14日—8月18日

  地点:待定

  四、竞赛组别设定:

  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

  五、参加单位:

  初中组:县市区联赛取得各项目(小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可代表所在学校参赛。

  小学组:以县市区为单位参赛。

  六、竞赛项目:

  (一)初中男子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9米)、4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七项全能(110米栏、标枪、跳高、400米、铁饼、跳远、1500米)。

  (二)初中女子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千克)、铁饼(1千克)、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三)小学男子组、女子组(8项)

  60米、400米、立定跳远、铅球(3千克)。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初中各组报名总人数为20人,其中男、女不得少于8人;小学组报名人数为男、女各6人。

  2.初中组运动员所属学校按县市区级联赛取得小项前三名的运动员方可报名。运动员10人以下,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0-20人,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每一单项每单位可报3人,每人限报2项。

  (二)运动员条件:

  1.必须是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2.运动员需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持有人身保险证明,方能参加比赛。

  3.参赛运动员需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所在学校学籍卡片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三)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

  (四)根据各项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和是否进行及格赛,及格赛标准由技术代表确定。

  (五)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六)比赛在塑胶场地上进行,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

  (七)比赛的前一天进行运动员参赛确认,并印发分组秩序册。比赛时间、竞赛分组以竞赛分组秩序册为准。

  (八)接力比赛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初中组,男、女小学组团体总分奖。在参加各小项比赛前八名运动员所代表学校取得的名次分中合计得分,运动员所属学校男、女各组别录取前十名。

  (二)各单项比赛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按名次以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计算,同时去掉相应名次。

  (三)不足录取名次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名次(计分办法不变)。

  (四)如团体总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五)各单项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六)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照《2011年济宁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单(必须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与人身保险证明一起于赛前20天分别报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二份)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一份),逾期报名按弃权论,一经报名不得修改。

  (二)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1天12:00前到赛区报到。

  十、裁判员: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济宁市体育局、济宁市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