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
实施“体育品牌工程”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体(体育)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校体育发展,形成全市“县县有品牌、校校有特色、人人有特长”的体育特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健康素质,培养和输送更好、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实施“体育品牌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体育品牌项目设置与标准
1.“体育品牌项目”设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橄榄球、田径、游泳、体操、健美操、跆拳道、武术套路、跳绳、毽子、摔跤、柔道、拳击、散打、赛艇、皮划艇、击剑、自行车、网球等项目,其中摔跤、柔道、拳击、散打、赛艇、皮划艇、击剑、自行车、网球等项目由县(市、区)城区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每个县(市、区)选择多个体育特色项目作为品牌进行申报,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将根据各县(市、区)申报情况进行统筹部署。
2.县(市、区)根据申报项目按照济宁市“体育品牌学校”评定标准对所辖学校进行安排布置,原则上品牌项目开展学校数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0所,高中、初中、小学设置比例为1:2:3。
二、实施步骤
县(市、区)根据申报项目对所属品牌学校进行审查推荐,品牌认定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项目申报设置阶段,第二阶段为学校自查申报阶段,第三阶段为市级验收评估阶段,第四阶段为命名阶段。
1.第一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各县(市、区)根据本通知要求确立申报项目(可以申报5-6个项目),填写《济宁市“体育品牌项目”设置申报表》(附件2)于3月31日前一式两份加盖体育、教育部门公章分别报送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2967720;市教育局体卫艺科,2314430。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研究后确立该辖区需设置的项目。
2.第二阶段:4月初至5月下旬。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根据本通知和《济宁市“体育品牌学校”评定标准与实施细则》(附件1)确立申报学校(原则上为中心小学以上级别形成规模的学校)并开展自查自评,核实检查内容与要求,认真撰写出申报报告,并填写《济宁市“体育品牌学校”申报表》(附件3),经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初步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学校作为“体育品牌学校”推荐单位于5月31日前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和当地体育、教育部门公章分别报送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科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市直学校可直接进行申报。
3.第三阶段:6月初至7月底。由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评估组对各申报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对初评合格的学校入校实地复审。
4.第四阶段:8月。对经过实地复审合格被评为“体育品牌学校”的,由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对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及校长予以表彰并对学校进行命名。
三、要求
1.各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体育品牌”的意义,坚持实事求是、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认定工作。
2.申报认定工作是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的责任。各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3.济宁市“体育品牌学校”每三年复查验收一次,合格者重新命名,不合格者取消其称号。
4.申报材料中填报内容的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四、奖励
对“体育品牌工程”开展好的县(市、区),市体育局将从体彩公益金中拨付奖励经费;对“体育品牌工程”开展好的学校,市体育局每年从体彩公益金中拨付一定经费或体育器材扶持项目发展,县(市、区)教体(体育)局按1:1比例配套扶持,周期为三年。
附件:
1.济宁市“体育品牌学校”评定标准与实施细则
2.济宁市“体育品牌项目”设置申报表
3.济宁市“体育品牌学校”申报表
济宁市体育局 济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济宁市“体育品牌学校”评定标准与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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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标准与要求 |
分值 |
考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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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工
作
16
分 |
领导小组 |
学校领导重视“体育品牌工程”,并成立了校领导为首的领导工作小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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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和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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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
有特色体育项目发展规划(2分),并列入学校教育发展规划(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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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
“体育品牌工程”项目有年度工作计划(2分)和年度工作总结(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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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与管理 |
有确实可行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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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
出台了体育特长生有关政策(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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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材料和运动员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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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特招生指标每年10人以上(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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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条
件
13
分 |
体育场地
设 施 |
学校体育器材达到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标准,有满足特色体育项目训练器材级场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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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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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训师资
配 备 |
有2名以上专职的体育特色项目课余训练老师,计2分,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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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教师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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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老师积极参加培训学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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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经费投入不低于已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总量的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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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教育经费预算和相关材料及有关单据、体育经费支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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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参赛经费予以保障(1分)经费使用规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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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训教师有训练津贴(1分)并及时到位(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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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要
求
21
分 |
教案计划 |
带训老师有计划、教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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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训练计划、课程表、训练考勤记录、运动员档案等相关资料,询问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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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时间 |
年训练天数(260天)(1分),每天训练时间(90分钟以上)(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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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双休日(1分),寒假暑假组织集体训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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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
组别梯队 |
有不同年龄组别的体育特色项目代表队(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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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展
情 况 |
学生普及率达到50%以上(1分)
有健全的运动员数据档案库(1分)
认真抓好学生运动员思想品德和文化学习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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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 |
每年度举办1次以上的特色体育项目为主的运动会(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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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比赛规程、秩序册、成绩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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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地班组、年级、校际之间比赛并形成制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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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特色项目代表队积极参加上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3分,每参加一次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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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网点 |
对口衔接接收、输送网点学校生源(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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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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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绩
效
50
分 |
表彰荣誉 |
学校体育工作获省级以上先进称号(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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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论文、奖杯、获奖文件证书、牌匾、成绩册、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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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工作获市级以上先进称号(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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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
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特色项目论文每篇一次1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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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特色项目论文每篇一次1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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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成绩 |
参加省以上特色项目比赛团体获前3名计4分,四至八名计2分;个人第1名计3分,二至三名计2分,四至八名计1分(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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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市特色项目比赛团队前3名或个人第1名计2分,二至三名计1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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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运动员达一级运动员标准1人计2分,达二级运动员标准1人计1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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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输送 |
体育特色项目每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1人计5分;每向省体育院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输送1人计1分;每向市级训练单位输送1人计2分(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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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输送名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