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群众体育 竞技体育 体育产业 科学健身
 
首页>>通知公告
山东省第23届运动会BMX小轮车预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4-02-25

山东省第23届运动会BMX小轮车预赛

暨2014年“中国体育彩票杯”山东省BMX小轮车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山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四、竞赛日期、地点  2014年4月15日-16日

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五、参加单位

济南 青岛 淄博 枣庄 东营 烟台 潍坊 济宁 泰安 威海 日照 莱芜 临沂 滨州

六、竞赛项目

(一)甲组

1、男子BMX小轮车越野赛       

2、女子BMX小轮车越野赛

(二)乙组

1、男子BMX小轮车越野赛 

2、男子BMX小轮车越野赛团体赛

3、女子BMX小轮车越野赛

4、女子BMX小轮车越野赛团体赛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山东省第二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并通过赛前文化课统考,按骨龄大小确定参赛组别。允许运动员同项目升组比赛。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同一个组别的项目。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山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

竞赛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和人身意

外保险。

    (三)参加场地、公路、山地项目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小轮车项目的比赛。

(四)团体赛每单位限报一个队参赛。   

(五)各队每小项参加比赛的报名人数为:①个人赛:不限  ②团体赛:每队3人

(六)报名后运动员确因伤病需替换,须于赛前出具医院证明,经批准后可由本队报名单内的运动员进行替换,被替换的运动员则不能再参加本次其他项目的比赛。无故弃权将按规则进行处罚。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个人赛与团体赛分别进行。

(三)竞赛器材、服装自备;甲组运动员比赛器材不限;乙组运动员禁止使用碳纤维车架。

(四)个人及团体项目不足2个代表队,运动员人(队)数不足3人(队)的不进行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参赛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颁发成绩证书,不足录取名次的按实有参赛人(队)数录取。

    (二)个人项目前十二名的运动员和团体前八名的运动队获得第23届省运会决赛资格。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

    十、报名及报到

    (一)各单位请于赛前20天将报名表按组别分别填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青少年体育科(sdzxc_2011@sina.com)和赛区(邮箱地址见补充通知)。报名表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或不按规定报名,出现的错误责任自负。

    (二)裁判长于比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和运动队于比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赛后一天离会,超出部分经费自理。

    十一、经费

    按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选派办法和名单另文通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射击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附:山东省BMX小轮车比赛报名

山东省BMX小轮自行车比赛报名表

单 位(章):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务

组别

参赛项目

个人越野赛

团体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在运动员参赛项目一栏划“”。

                                         医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