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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首期武术国家职业资格(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开班
发布日期:2019-12-10



    12月9日上午,济宁市首期武术国家职业资格(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在济宁市全民健身广场新闻发布室开班。来自全省80名武术爱好者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活动经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站批准,由济宁市杨氏太极拳协会承办,培训班持续到12月13日结束,旨在推行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加强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武术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武术项目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

承担本次培训工作的培训师是哈尔滨师范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教授,黑龙江省武术协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长,中国武术八段,国家体育特种行业武术职业技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师,考评员郭旭茂教授;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与对外交流中心副主任,黑龙江省武术协会主席、国家体育特种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公共理论培训师,考评员李雪莲教授;济南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武术项目教学总负责人金秉盈。培训班分为理论知识、技能实操两部分内容,武术专业理论包括公共理论和说课指导两部分,武术技能学习包括拳术技术与方法、器械技术与方法、自选套路指导、说课实践培训、教学培训与指导等。

培训期间,3位老师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执行技能及理论教学,因材施教,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亲身示范,细小环节耐心指点,课前、课后、课中师生之间进行互动。学员们态度认真的学习领悟,积极刻苦地一遍又一遍练习武术套路规定动作,学员之间互学、互助、互评、互进,达到了预期的教学效果。培训结束后,由山东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理论知识闭卷考试和专业技能实操考核均合格的学员,将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全国通用的武术(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武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武术健身指导执业人员唯一的资格证明。

济宁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市体育总会办公室主任张洪年告诉记者,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适应新形势需要,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需要,打造高技能社会体育人才队伍的需要,也是提高体育经营活动服务质量和体育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体育健身服务市场的重大举措。举办本次培训班,是响应国家全民健身号召, 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落实国家关于武术教练员持证上岗的要求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开展好“武术六进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中国武术实现传承科学化、专业化迈出的重要一步,这样的正规培训班非常难得。近年来,我国对传统的职称考试已逐渐淡化,新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逐渐盛行。这种资格考试的特点是不仅重学历,更注重技能,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只有也只能不断的接受新的教育技能培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今后将定期举办武术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通过加强系统地理论学习及武术套路专业学习对于今后更好地、更强地为武术套路发展做到更专业化。

据了解,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主要内容是指:一是按照国家指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二是注重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该体系是基本能力模型设计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更加注重工作能力的评定。三是证书得到广泛认可:劳动部自1992年在全国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认证工作,并实行五统一考核鉴定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统一核发证书),具有较强的严肃性,得到全国普遍认可,成为用人单位聘用专业人才的重要依据。职业资格证书是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职业)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重要凭证,也是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时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各用人单位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上岗的必备条件和晋升工资及确定其它待遇的重要依据。